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-舊版
「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」是確保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具備明確且有意義的宗旨,並建立一套兼顧員工、客戶、社區、環境與股東等利害關係人之利益的治理架構,將其深植於營運中,企業能為一個更為共融、公平與生生不息的經濟體系做出貢獻,造福人類與地球。
為何重要?
「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」是 B型企業認證的核心之一,其重點在於建立一種新的公司治理模式──利害關係人治理。要求企業在做決策時,必須考量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,而不再只是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。
「股東至上」的觀念讓企業僅以獲利為唯一目標,犧牲了員工權益、社區福祉與環境永續,並導致氣候變遷與經濟不平等加劇全球性危機。
為翻轉危機,須從根本上改變企業的組織結構與問責機制,包括重新設計法律制度,讓企業不只是被鼓勵,而是被要求考量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。
這也是為什麼認證B型企業(在法律許可的地區,請參考對台灣的B型企業的要求)需正式修改公司治理結構,將對利害關係人的責任納入公司決策及營運中。
- 企業應公開建立一個能實質產生正向影響的宗旨。
- 企業在做決策時,應全面考量對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影響。
- 企業應設有適當機制,以處理利害關係人的申訴與意見。
- 企業應從事負責任的行銷與公共關係。
- 企業最高治理機構應監督社會與環境影響,並將利害關係人考量整合於營運中。
- 企業應公開透明地向外揭露其社會與環境績效表現。
有什麼重要的改變?
儘管「利害關係人治理」一直是B Impact標準的核心之一,2025 年4月發佈的新標準進一步強化並擴展了這一面向。
企業做出決策時考量其對利害關係人的影響,其中進行重大性評估(materiality assessment)是關鍵的一步,這也與當前全球不斷演進的永續標準的趨勢一致,如歐盟的《企業永續報告指令(CSRD)》。
因此,在B Impact的第七版標準中,要求大型企業定期與利害關係人進行重大性議題的評估與議合。為了確保評估的全面性,若企業發現有重要議題超出B型企業標準所涵蓋的範圍,企業也需主動訂出具體的目標加以回應。
「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」另一強調的領域是負責任的行銷與溝通。
如今永續發展已成為企業無可迴避的議題,但「漂綠」(greenwashing)的風險也隨之而來。因此要求企業必須具備負責任的行銷與溝通政策,並建立相應的執行機制來落實。這些更新亦與全球監管趨勢接軌,如歐盟的《綠色主張指令(Green Claims Directive)》與《賦權消費者指令(Empowering Consumers Directive)》,及法國政府針對企業宣稱回應氣候危機的廣告宣傳所頒佈的 2022-539號法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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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財務決策也應反映企業對社會或環境的承諾(相關討論可參見英國標準協會所發布的《PAS 808:2022:以宗旨為導向的組織——實現永續發展的世界觀、原則與行為指南》)。
且多項調查認為,庫藏股回購旨在為股東帶來短期財務回報,這會對企業的社會與環境表現產生負面影響。因此,新標準增列了一項要求:大型企業在進行股利分配與庫藏股回購決策時,須納入對利害關係人的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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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的成長機會為何?
企業目前最大的成長空間之一在於負責任的企業行銷與溝通實踐。雖然許多企業可能已具備某種程度的負責任行銷,但要符合新標準,可能需要重新檢視並優化現有做法,以確保資訊的透明度與公信力。企業須確保其行銷與公共關係策略能如實反映其社會與環境影響,並充分考量這些做法對社會與環境的更廣泛影響。
對中小企業來說,建立公開且易於取得的申訴機制是另一項值得強化的發展領域。儘管目前尚未普遍實施追蹤與回應流程,但這已逐漸被視為強化信任與問責的關鍵手段。
圖片來源:Whale blue’s Images
如果已經是 B 型企業,或者正朝 B 型企業邁進,建議聚焦於以下重點:
- 使企業宗旨符合 B 型企業的法律要求,並真正促進對社會與環境的正向影響。
- 定期與利害關係人互動,並建立最適合自身組織的利害關係人治理機制。
- 確保最高治理層級能有效監督宗旨落實、社會與環境績效表現,以及對利害關係人的整體考量;例如,將永續目標納入獎酬制度與績效指標之中。
- 辨識行銷與溝通中可能存在的漂綠風險,並落實負責任的行銷與對外溝通策略。
- 定期且透明地揭露企業在社會與環境面向上的影響成果。
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(PS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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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義、公平、多元與共融(JEDI)
人權(HR)
環境管理與循環經濟(ESC)
政府事務與集體行動(GACA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