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事務與集體行動(Government Affairs & Collective Action, GACA)
為何重要?
倡議(或稱遊說)是企業與政府互動的重要方式之一。有些企業可能會為了自身利益進行遊說,卻對地方社區或環境造成不利影響。因此,負責任的遊說,則是指企業僅為能創造正向社會與環境成果的立法進行倡議。
而在政府事務中,企業繳納稅金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。稅收是政府最可持續的收入來源,對於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相當重要。但全球稅制存在落差,企業能在法律許可下規避稅負,造成稅收體系的不公。也因此,負責任的納稅行為,意指企業應在其經營所在國公平繳稅,對跨國企業尤其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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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改變?
新增之前對大型跨國公司「基準要求」(Baseline Requirements) 在遊說與稅務兩項的要求。此回應了利害關係人對企業影響力與財務透明度的關注,並配合新興法規,如《企業永續報告指令》(CSRD)要求企業對其遊說行為進行更高程度的透明揭露。
企業集體行動 – 政策倡議
在面對龐大而複雜的全球社會與環境挑戰時,個別利害關係人往往會感到力不從心。但「人多勢眾」,企業若能與社區、同業甚至政府攜手合作,便能創造出遠超單打獨鬥的影響力。
解決這類複雜挑戰,不僅需要資源,更需要多元觀點、專業知識與合作意願。集體行動促進來自不同文化、背景與人生經驗的人們齊聚一堂,這種多元性正是創新的動力來源,能提出更具創意與實效的解方。集體行動鼓勵共同承擔責任,確保沒有人被遺落,並朝向更公平的成果邁進。
其中一個集體行動的強大實踐就是政策倡議。
試想多個企業共同倡導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、或強化供應鏈中人權侵害的問責與補救措施的世界。
此影響力主題與現有標準有何相似之處?
過去B Lab 的標準早已對企業在「集體行動」方面的表現進行評估,重點包括與外部研究、多方利害關係人合作及倡議等關鍵領域,現今B Impact 標準更新增導師制度(mentorship)與思維領導力(thought leadership)等的合作模式。
也為每種類型的集體行動設定了最低要求。如,大型企業必須展現其對多方利害關係人合作的明確貢獻,無論是擔任領導角色,或積極參與工作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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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遊說與稅務方面,建立在「基準要求」之上。這些基準已要求企業需具備相關政策來管理遊說行為與稅率問題。
遊說要求則更進一步,訂出最低標準,企業須以科學數據為基礎進行遊說、對反貪腐與賄賂表明明確立場,並在與中介組織合作時確保透明。稅務要求強化與《GRI稅務準則》的對齊,推動更嚴謹且透明的稅務實踐。
圖片來源:KHUNKORN
企業最大的成長機會?
2022年啟動的《永續發展目標稅務倡議》 (Tax for SDGs Initiative) 指出,企業稅收對於資助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扮演關鍵角色。稅收能降低對國際援助的依賴、支援國家償還債務,並增強一國抵禦外部經濟衝擊的能力。
2019年推出的《GRI稅務準則》(GRI Tax Standard)更為全球首個稅務透明的標竿,鼓勵企業公開揭露其商業活動與稅款支付情形,並按國別進行報告,也需對法定稅率與實際繳稅金額間的差異說明,以回應來自全球各界對稅務透明的日益關注。
[Link]→延伸閱讀:GRI 稅務2019發表簡報
如今,全球四分之一最大規模的上市公司已在其永續報告中採用GRI稅務準則,聯合國與歐盟等主要機構也在其框架與規範中引用該準則。隨著GRI稅務準則已樹立全球基準,B Impact 標準的要求亦與其對齊,呼籲企業採取負責任的稅務政策,並承諾進行國別揭露。
對不同規模企業的要求?
「政府事務與集體行動」主題中的要求會依企業規模進行調整,以反映資源可用性與潛在影響力的差異。
如,在集體行動的要求中,所需參與的行動數量會隨著企業規模而增加:微型企業只需參與一項集體行動,而特大型(XXL)企業則需參與四項集體行動。
此外,行動的執行強度與複雜度也會隨規模提升。
以導師制度為例:微型企業可透過輔導一家企業提升其社會或環境影響來滿足要求;但特大型企業若要達成相同項目,則需展現其導師制度具備系統性作法,並明確針對特定群體進行輔導。具系統性的導師制度應包含明確的計畫架構、時程表、重要里程碑與交付成果。
對企業的建議?
首先,請辨識出對企業而言最重要的社會與環境議題,及在解決這些議題時所面臨的挑戰(可參考「企業宗旨與利害關係人治理」影響力主題)。當您對企業的主要議題有了清晰的理解後,接著可尋找與其高度相關的集體行動機會。透過運用自身的資源與專業知識,企業可以與利害關係人攜手合作,共同打造具影響力的集體解方,推動實質進展。可從以下方向著手:
- 展現負責任的遊說行為:制定並公開遊說政策,並對企業的遊說立場與政治獻金進行公開揭露。
- 參與集體行動以促進社會或環境影響力:可透過導師制度、外部研究、多方利害關係人合作或倡議等方式實踐。
- 提升稅務透明度:制定並公開稅務政策,並進行「按國別揭露」的稅務報告。